近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技能甘肃”建设的若干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技能甘肃”建设的若干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建设一体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着力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实施“优质中职”建设计划,建设一批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优质专业。按照“一县一校一中心”模式,建立由县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的县职业教育中心,统筹县域内教育、人社、农业、民政、乡村振兴、工会等部门单位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打造县域内通用培训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试办社区学院。
(二)扩容提质高等职业教育。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支柱产业,建设一批引领发展的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鼓励现有办学特色突出的技工学校申办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将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两目录一系统”(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补贴性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三) 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筹建3—5所职业技术大学。鼓励应用型本科学校开展职业本科教育。扩大应用型本科学校、职业本科学校招收中高职毕业生的比例。按照专业大致对口原则,指导应用型本科学校、职业本科学校吸引更多中高职毕业生报考。
(四) 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加强各学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渗透融通,在普通中小学实施职业启蒙教育,培养掌握技能的兴趣爱好和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能力。试点建设一批职普融通综合高中。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高等职业学校与应用型大学课程互选、学分互认。鼓励高等职业学校、应用型本科学校开展弹性学制、完全学分制。建设国家学分银行甘肃分行,实现各类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二、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五) 健全多元办学格局。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健全国有资产评估、产权流转、权益分配、干部人事管理等制度。公办职业学校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联合举办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国有企业、行业举办职业教育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生均拨款。完善民办学校管理体系,按年度开展民办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鼓励职业学校与优质企业开展双边多边技术协作,共建一批实体化运行的产业学院,允许以企业方式开展实体化生产经营;共建技术技能创新平台、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六) 推进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改革。突出“手脑并用、创造分析”,鼓励企业在学校建设一批生产性实训基地、学校在企业建设一批实景化校外实训基地。职业学校吸纳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开展订单培养。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面向制造业、服务业、新兴产业等重点发展领域,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支持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引导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
(七) 打造高水平的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按照“一会两院多平台”模式,深化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改革,设立甘肃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会,建设甘肃省职业教育数字化教育资源中心,建成甘肃省兰州新区人力资源产业园和甘肃省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探索职教园区校企合作的新模式,开展生产性实训。
(八) 构建职业教育集群发展新模式。打造陇中职教集群,服务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现代制造、商贸物流等产业;河西走廊职教集群,服务生态保护、清洁能源、戈壁农业、文化旅游、生态林果等产业;陇东南职教集群,服务现代制造、电子商务、文化旅游、保健养生和民族文化等产业。
三、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
(九) 推动“岗课赛证”相互融合。职业学校在课程体系中引入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根据职业技能要求设置相应课程,实现职业资格证书与课程体系融合;设置与职业资格证书相应的专业核心课程模块,将职业技能培训贯穿于专业教学全过程;举办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承办全国性、国际化赛事,将赛事内容以项目形式嵌入专业课程体系。
(十一)加强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建立省级专业教材编写、审核、选用、使用、更新、评价监督机制,支持省级职教集团分行业分领域做好专业教材建设,鼓励职业学校联合行业、企业合作开发专业课教材,及时更新教学标准,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典型生产案例及时纳入教学内容。开展优秀教材评选工作,落实国家和省级教材奖励制度。鼓励职业学校联合行业、企业开发建设教学资源库、精品资源共享课、VR教学资源包、培训资源包等新型教学资源。
(十二)推动1+X证书制度改革。深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支持省内职业学校联合或独立与省内国有大型企业、民营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共同研发具有区域特色的技能等级评价规范,并鼓励引导申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专业标准、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实习标准、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等,促进不同层次职业教育培养标准、内容有机衔接,不断提升办学质量。
(十三)推进乡村振兴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改革。省内涉农林等职业学校要立足牛、羊、菜、果、薯、药等特色产业需求,优化专业设置,培育引领乡村振兴的人才队伍和新型职业农民。围绕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对农民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技能培训。聚焦乡村振兴主战场,加快发展脱贫地区、民族地区职业教育,落实全国首批本科职业学校对口支援民族地区职业学校建设任务。
四、推动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
(十四)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职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落实职业学校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用人计划、教师招聘、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职业学校在绩效工资总额内自主设定内部薪酬分配标准,自主对科研成果转化及社会服务收益处置。除国家严格控制专业外,职业学校可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可按规定与行业企业在目录外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
(十五)改革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巩固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完善职业高等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制度,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模式。结合产业发展和人才规格层次需求,在智能制造等人才紧缺的新兴领域,在护理、学前教育等人才急需的民生领域,稳步扩大中本、高本贯通专业点规模,适时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探索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以公共基础、专业综合和专业技能为主要内容,按照相应标准,支持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各级技能大赛获奖成绩认定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十六)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与激励制度。发挥政府、行业部门、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技能导向的技术技能人才长效激励机制,企业工资总额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对国有企业进行业绩考核时,对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的专项成本,经审核确认后,当年新增支出部分视同利润。
(十七)提升合作办学水平。中外合作打造一批示范性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加强与国际高水平职业教育机构和组织合作,开展学术研究、标准研制、人员交流。鼓励职业学校积极承办国际职业教育交流活动,形成一批教育交流、技能交流和人文交流的品牌。依托中国“走出去”企业建设海外学习中心,建设一批“鲁班工坊”。
五、强化组织保障
(十八)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把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选优配强职业学校主要负责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职业教育干部队伍。加强职业学校党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作用,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职业教育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职责。
(十九)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提高装备制造类及其他艰苦行业、紧缺领域、“双高计划”专业群等相关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对标省属高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完善市属高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建立完善职业学校学费标准与人才培养成本相一致的动态调整机制。
(二十)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打通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参加招聘、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的通道,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按规定适时表彰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以及在一线建功立业的技术能手和能工巧匠。挖掘宣传基层组织和一线岗位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