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500分(含500分)以上且未被高中录取的学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可填报兰州新华互联网中等职业学校职普融通附设普通高中班。征集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填报志愿前务必联系我校老师确认相关政策。
一、志愿填报
1、职普融通附设普通高中班(普高学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高中阶段职普融通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从2022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高中阶段职普融通教育试点,鼓励和允许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内开设1-2个“职普融通”实验班,普通高中同步举办职业教育,中职学校同步举办普通教育,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模式创新,推进全市高中阶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横向融通。
“中等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的招生录取参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在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通过申报审核,我市在兰州新华互联网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中等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
2、填报条件
2023年参加兰州中考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分数500分(含500分)以上的应届生。
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
1、阅读招生计划
填报志愿要以统一下发的志愿计划为依据。
2、报名系统填报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输入姓名和准考证,进入征集志愿填报页面,选择【兰州新华互联网中等职业学校 职普融通附设普通高中班】。
(1)征集志愿时间
第一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19日22:00—7月20日10:00;录取时间:7月20日—7月21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21日22:00—7月22日10:00。
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8月15日22:00—8月16日10:00;录取时间:8月16日—8月17日,结果查询时间:8月17日22:00—8月18日10:00。
(2)征集要求
1、参加征集补录的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完成填报,逾期未填报的,视为放弃征集补录机会。(填报网址与中考报名网址一致 http://xsc.lzetc.cn)
2、普通高中录取时从提前批次到第四批次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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